2019年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
  2019-08-2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点击数:0

因工作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原则

坚持面向社会,实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的原则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计划人数

本次共计划招聘17人,其中接运工9人、刻碑员1人、公墓管理员1人、驾驶员1人、业务接待员2人、办公室人员1人、财务人员2人(主办会计、出纳各1人)。

三、招聘条件

应聘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身体健康,热爱殡葬工作,服从单位安排,男性为1974731()后出生,女性为1984731日(含)后出生。

1、接运工、刻碑员、公墓管理员(岗位代码2019001

初中及以上学历,限男性。

2、驾驶员(岗位代码2019002

初中及以上学历,持C1及以上驾驶证,驾龄2年以上,限男性;

3、业务接待员、办公室人员(岗位代码2019003

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

4、财务人员(岗位代码2019004

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所学专业为:会计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审计、审计学、会计信息管理。
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:

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、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;

2、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宜情形人员。

四、招聘程序

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,按照发布公告、报名和资格审查、考试、体检、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()报名和资格审查

1、报名时间和地点

时间:201973184日(上午800-1100,下午1400-1700),逾期不再补报。

地点:望江县殡葬管理所二楼会议室(新西社区林场殡仪馆内)。

2、报名方式和材料

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时,报考人员须如实、准确填写《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》(内含诚信承诺)。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、学历证书、户口本、驾驶证等证件(原件和复印件一份)、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。

3、资格审查

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殡葬管理所负责,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。报考人员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,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,以及在考试中作弊、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招聘资格。

(二)开考比例

接运工、刻碑员、公墓管理员岗位(岗位代码2019001)报考人员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.51,其他岗位不得低于21,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,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。

(三)领取笔试准考证

考生于201988日- 9日上午800-1100,下午1400-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。

(四)笔试内容、时间

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县民政局委托有关单位负责。

1、接运工、刻碑员、公墓管理员岗位(岗位代码2019001)和驾驶员岗位(岗位代码2019002):笔试为初中文化基础知识,分值100分。

2、其他岗位: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,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,测试内容包括语言基础知识、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、时事政治、公文写作等,分值100分。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。

3、时间、地点:见准考证。

4、笔试成绩公布:通过望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公布成绩。

为确保招聘人员基本素质,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。笔试成绩达到50分的应聘人员,方可进入面试环节。

(五)面试

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,在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,2019001岗位按1:1.5的比例,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,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。

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面试时间为15分钟,面试成绩满分100分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
(六)体检与考察

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。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,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,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。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数,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。

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。体检合格的,方可列为考察对象。由县民政局牵头,对考察对象的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。对体检、考察出现缺额的,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
(七)公示与聘用

对体检、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望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上公示7天,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。

五、相关政策和待遇

工作岗位由望江县殡葬管理所统一安排,以望江县殡葬管理所管理为主,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,合同一年一签。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(试用期为1个月)。试用期内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将组织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,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,视为试用期不合格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一经聘用,试用期工资2000/月;试用期满后,工资每月不低于2400元,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。

本次招聘对参加聘用的所有合格考生进行登记。如有人员空缺,及时依据相关程序,在该批次考试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补充,递补有效期自第一批拟聘用名单公示有效期最后一天起设置为半年。

六、有关事宜

本公告由望江县民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由望江县民政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。

政策咨询:0556-7182800

监督举报:0556-7171404

上述咨询服务、监督举报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

望江县殡葬管理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1.doc

望江县民政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722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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